美术与设计学院优秀学生作业收藏办法(暂行) |
发布人:
吴迪
发布时间:
2014-04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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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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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学生作业是教师了解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情况的重要依据,考评作业是保障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。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,保障教学质量,特制订本办法。 二、教师必须认真考评学生作业,积极推荐优秀作品,以备收藏。 三、优秀学生作业限日常作业及课外创作的作品,形式不限。 四、学生作业的收藏由任课老师提名,教研室主任把关,经专业负责人和专业带头人评选,报负责教学的业务院长审核。 五、确认收藏的学生作业需到美术馆备案注册,相关材料一式两份,美术馆保存一份,教研室留存一份。 六、收藏的学生作业由教研室负责作业的安全和维护,教研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。 七、对于优秀学生作业的收藏和使用,学院酌情给予相应的材料补助,原则上每份作业不超过200元,特殊情况报学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。 八、此办法自即日起开始实行,未尽事宜由负责教学的业务院长解释。
美术与设计学院 2014年4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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